为规范市本级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更好推动市本级民办教育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31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玉林市本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通过发送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市教育局。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方便联系沟通。
电子邮箱:yljck@126.com
来信请寄:玉林市教育局(玉林市人民东路173号)
联系电话:0775-2695876
附件:玉林市本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玉林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