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16〕2号)、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委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玉林市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为保证公平公开,现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玉林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通过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玉林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173号,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684011)。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办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1年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玉林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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