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7〕7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请问《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到2020年,陆川县、兴业县、博白县、福绵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检”验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目标,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覆盖率达到100%。大班额、大通铺现象基本消除。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玉北同城区域实现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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