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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有序扎实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现就有关重点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主体责任,全面完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食堂硬件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为玉林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贡献教育力量。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是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做好各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是否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配齐配全三防等设备设施,确保有效防治鼠(虫)害。是否落实大宗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承包经营企业或受托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是否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度嵌入日常管理,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各项制度,是否规范全过程操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限期及时整改。
(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各学校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严密防范学校(幼儿园)食堂运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留样等环节安全可控。要严密防范学生餐配送企业制餐送餐风险,规范校内分餐操作流程。要严密防范食堂从业人员身心健康风险,严格落实晨午检。要严密防范食品原材料风险,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各学校(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1.持续推行色标管理及规范食品留样。各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色标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将食堂内的容器(如装菜筐、菜盆)、工用具(如砧板、菜刀、毛巾等)用颜色、标识作明显区分,对应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砧板、刀具定期消毒。食品留样容器完全清洗消毒(留样容器建议使用密闭不锈钢容器,易清洁和煮沸消毒);每餐留样食品(包括饭、菜、汤、粥等)品种要齐全,且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份量足(每种至少125克);留样时间足够(48小时)以上;留样食品应单独放冰箱存放,应由专人管理食品留样。
2.持续推进学校食堂“无水厨房”建设工作。按照《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玉林市教育局关于推行学校食堂无水厨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学校食堂“无水厨房”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常规开展春秋季学期专项检查。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做好春秋季学期全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春秋季学期全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督促检查确需设置小卖部的学校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排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常规做好中高考期间保障工作。在中高考之前,会同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考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个关键环节逐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考试期间要加大巡查力度,必要时应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
5.常规确保二次供水安全。使用二次供水设施供水的学校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加强水源防护,对水进行沉淀、过滤、消毒,定期对水箱或储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规范记录,定期检测水质,检测合格后彻底烧沸供师生饮用,确保师生的饮用水卫生安全。
6.科学处置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一旦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应立即将学生送医诊治并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马上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封存剩余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食品留样等,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样品,积极配合卫生疾控、公安、市场监督部门的调查。跟进发病学生情况,掌握病情变化,及时后续报告。按要求迅速反应,科学处置,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规范上报事件相关信息。加强对学校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调查处置和分析研判。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和反馈机制,及时关注、正确引导舆情。
(四)加强食堂硬件设施建设
学校后勤部门须提前做年度预算提升改善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所需的资金支出,落实加强硬件设施的经费,可利用假期对学校食堂环境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完善食堂硬件设施,优化师生就餐环境。
(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
依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学校后勤部门须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培训档案。制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每位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须安装“广西餐安”APP,按照要求进行网络学习和完成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六)督促制止校园内餐饮浪费行为
遵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督促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开展“光盘行动”、“美好食光”等活动,食堂要根据需求特点、学生身体成长特点,科学合理制定符合膳食营养需要的食谱,按量按需制作供应,既要确保师生能吃饱、吃好,又要避免浪费。利用“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校园广播、LED电子屏、宣传栏、手抄报、张贴标语等形式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
(七)广泛宣教提高师生健康素养
将食品安全、健康饮食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定期向师生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信息宣传,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和科学膳食知识,在师生中倡导安全、健康、科学的饮食理念。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试点校园食育工程,通过构建标准化食育教学体系,开展系统化食育课程及活动等,筑牢学生食育文化根基,提高儿童青少年营养健康素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定期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底线。
(二)加强自查自改。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分管领导要不定期亲自落实对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环境卫生、器具消毒、库存食品清理、设施设备运行、从业人员健康、原材料进货查验等情况,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整改到位。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积极同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督查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玉林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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