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局属各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促进全市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7号)的要求,现将《玉林市中小学2024-2025学年校历》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学校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3年版)》执行。一至九年级全学年周数共39周,其中教学时间37周,学校机动时间和社会实践时间2周。
(二)普通高中学校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执行。高一、高二、高三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学校机动时间和社会实践时间2周。
(三)学校机动时间可用于集中安排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研学等活动,以及法定民族节假日、重大国际(国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普通高中含军训)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安排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校历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关于校历的安排,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开学、放假时间管理。
(二)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要落实“双减”政策,科学减轻过重作业负担,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到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加强睡眠管理,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应达到10个小时、9个小时、8个小时。就寝时间,小学生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一般不早于8:20,初中、高中一般不早于8:00。上好体育课,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课时。
(三)科学合理开展活动。坚持“五育并举”,持续实施德育铸魂计划、智育提质计划、体质强健计划、美育浸润计划、劳动习惯养成计划,深入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科学教育促进行动、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不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全市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四)严查违规行为。坚持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开学工作检查和教学常规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执行校历、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作息时间、作业量等情况的督导和通报。严禁延迟放假,严禁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占用国家规定的学生睡眠时间安排学生上课;严禁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随意调整、增减课程,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严禁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五)及时处置特殊突发情况。如遇强降雨、台风、洪涝等极端天气、重大自然灾害以及传染病疫情,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可采取停课或临时调整上课时间等举措,同时向市教育局报备。
附件:玉林市中小学2024-2025学年校历
玉林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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