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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玉林市2024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的通知

2024-07-09 10:10     来源:玉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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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玉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市教函〔202477号)中关于继续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民办初中按其招收地段生人数分配指标)的要求,经研究,现将玉林市2024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结合初中学校定向生人数、倾斜薄弱学校、历年分配指标录取完成等情况进行分配。

二、录取原则。定向生的录取,必须达到所报读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的中考最低总成绩,并填报有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筹原则。如果某初中的定向生中考成绩达不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的最低总成绩,则取消分配到该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其剩余的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重新统筹,调配给同一区域的初中学校,不再分配名额到具体初中学校,并从具有定向资格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递招录取。

附件:玉林市2024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

                         玉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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