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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博白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设立博白县第十高级中学的请示》(博教报〔2024〕5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和《玉林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玉政发〔2019〕5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广西德泽教育有限公司举办的博白县第十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简称:博白县第十高级中学)正式设立。
学校办学性质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层次为高中教育。学校要认真接受我局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广西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建立党组织,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并按相关规定报备或报批。学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征订和使用教材,开齐、开足课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要实行学校的董事、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和担任财务人员之间的亲属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积极防范财务风险;要切实加强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完善办学条件,确保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玉林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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